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涉及的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为全市应急事业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我市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抓手,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法治读物、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等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长效化。局党委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班子领导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预案管理办法》《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动,引导局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增强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工作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沿着法治化轨道见行见效。
2.推动贯彻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全面推进行政许可等“一网通办”工作,许可事项网办率100%,不增加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日常工作中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决策程序,进行起草说明、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并在局网站进行公开。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执法层级、执法源头治理和执法权责权限等进一步理清。行政执法过程落实“三项制度”,今年以来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9件,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和执法责任制,自觉公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重大行政事项。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将今年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的1件涉刑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向自治区应急厅报送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合格率和报送率均为100%。持续结合“双报到”社区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清理非必要申请材料,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提速80%高效办结,在全区位列前茅,今年以来共办理8件行政许可,均在承诺办结时限提速办结,未接到群众不满投诉。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对可以容缺递交的材料容缺受理,并指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补齐材料。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对缺少法律依据支撑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学历和健康证明改成“学历、健康承诺书”,未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新设证明事项。
2.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审核主体、法律责任等事项,实行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二是持续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保证决策质量;四是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明确法规科作为局内部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共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5份。
3.提高行政执法水平。(1)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行政强制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文件精神,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时,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今年以来我局共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许可8件,行政处罚9件,无行政强制案件,均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开展工作。(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和国家信用信息平台等网站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截至目前,共公布执法信息40余条,自觉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适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外出执法时配备了手提电脑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工具,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件电子化;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政策法规科作为我局内设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2名,占比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执法人员31人,全部持证执法,确保执法必持证。
二、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加强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带头部署,全力协调督办,狠抓落实,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预案管理办法》《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动,引导局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增强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工作能力,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见行见效。
(二)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督办落实情况。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始终紧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这条主职主线,研究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部署和解决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依法依规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序有力处置“3·9”长洲区蝴蝶山仓库火灾事故、“4·28”狮寨服务区油罐车着火事故、“6·1”文澜路商铺火灾事故、“9·28”肇梧高速公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成功防御“龙舟水”和台风“泰利”“苏拉”“海葵”“三巴”,有效避免群死群伤,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响应期间先后多次调度部署,赴一线指导救灾,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局领导班子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并制定定期汇报工作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明确考核目标,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容错纠错制度,把非主观性错误与一般错误区别开来,确保干部尽职免责的情况。二是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思想,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深化“八个一”“五进”宣教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全面宣传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应急文化深入人心;全市发放宣传手册、书籍等资料约30万多份,设点摆摊向50000多名群众开展宣传和咨询,悬挂宣传横幅9000多条,发放宣传品约35000余份。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与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2名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加强对日常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截至目前,法律顾问服务共为我局提供重大行政决策意见16件、行政执法咨询100余次,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所有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二是持续推进《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结果自觉公布在门户网站和信用信息网站,全面深化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9条、行政检查结果30余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依法治理、铁腕执法,靶向发力、精准高效。持续推进失信惩戒和举报奖励工作,提高调查评估统计信息化水平,强化监管和指导服务并重,全市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06项,已完成整改357项,整改率87.9%。
(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单位选人用人时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避免存在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结合党建活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对有不良思想苗头的同事及时进行谈心教育、督促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现有问题严重、违法违纪的干部,未有干部受到违法违规的处理。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一)“大应急”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完备
1.体现在织牢责任体系上。全面贯彻落实《梧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调整成立应急委“双主任”制,落实落细防汛抢险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织牢清晰严密的防抗救责任体系,出台全市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减灾委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厘清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责任体系,初步理顺了“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的职责边界。
2.体现在储备力量保障上。建立健全市级应急储备物资调拨(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体系,系统规范应急物资管理各环节工作,充实落实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与京东集团、梧州市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梧州市新中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第三方运营商合作,实行定点购置、紧急保障,逐步完善“急用急供、特需特供、即用即购”的社会保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力量,为全市紧急调拨物资提供坚强后盾。圆满完成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倒损房屋重建维修工作任务,累计发放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及物资折款1442.2506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9799人,完成重建倒房24户,修缮损坏房屋171户。
3.体现在应急队伍升级上。依托“社会力量+骨干企业+联合组建”的模式,与梧州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超高压梧州局、苍昭高速公路公司等各方应急力量达成合作共建协议,持续推进建设桂东洪涝灾害区域应急响应队,成功组建广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队梧州队并被纳入自治区应急救援管理体系,逐渐壮大专业救援和社会力量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应急队伍,共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达620多万元。
4.体现在应急靠前指挥上。切实担负起人民群众“守夜人”的神圣职责,当好党和政府参谋助手,有序有力处置“3·9”长洲区蝴蝶山仓库火灾事故、“4·28”狮寨服务区油罐车着火事故、“6·1”文澜路商铺火灾事故、“9·28”肇梧高速公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成功防御“龙舟水”和台风“泰利”“苏拉”“海葵”“三巴”,有效避免群死群伤,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响应期间先后多次调度部署,赴一线指导救灾,逐步成为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值守中枢、信息汇总中枢、指挥处置中枢,“大应急”框架成效逐渐凸显。
(二)防灾减灾救灾更加高质高效
1.坚持以演促战。为提高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水平,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645次。以2005年“6·23”特大洪水为案例两次复盘推演,联合广西消防救援总队顺利举行梧州市2023年水域灾害事故救援跨区域实战演练,作为参演地市之一助力广西应急使命·2023—应对暴雨洪涝与地震地质灾害综合实战演练圆满完成,为保障我市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在今年4月国家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王祥喜到梧州市开展珠江流域防汛备汛检查期间,我市防汛备汛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2.坚持以案为鉴。一是强化机制落实。认真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根据研判结果和预案规定先后7次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防汛防台风四级响应职责清单,各级各部门按职责落实防汛防台风措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高应对极端灾害的协同处置能力。二是强化会商调度。先后21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分析研判防汛形势,进入主汛期后加密会商频次,靶向性调度预警区域县(市、区)防指,针对性督促指导防范应对工作。三是强化一线指导。编发专报26期,及时传达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到基层一线,派出工作组分片联系县(市、区)督促指导防范应对工作,充实基层防汛救灾力量。
3.坚持以防为主。一是在全区率先印发《梧州市直达基层临灾暴雨预警信号“叫应”工作机制》《梧州市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先后27次提前发布防御警报和提示信息,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防御措施,提醒社会公众提前防范避险,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二是修订完善城市防洪、洪涝、干旱、台风、森林火灾等应急预案,细化实化职能组工作方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通过参演自治区2023年春节森林防灭火“千人”联合拉练、森林防灭火演练,举办多期培训班,强化扑火战术训练和实战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突发处置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法治政府观念未形成普遍共识。目前,思想认识上法治意识不够强,还存在认为法律是管理者的武器、法治建设就是利用法律去增加执法相对人的义务、加强法治就是加强管理等思维,没有把法治内化为行使权力的信念和准则,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未能固化,法治政府观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
(二)工作方式创新不够。在日常行政工作中想问题、干工作、处理事情时有靠主观、凭经验、按习惯办事,满足于循规蹈矩完成基本工作要求。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创新的工作方式,缺少创新积极性,没有很好地主动利用依法行政的思维解决工作难题,从而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了一定阻力;另一方面,缺少一支熟悉法律、掌握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队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行政权力监督。一是严格案卷评查与程序审查(包括各县市区案卷),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二是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执法系统的使用,按时录入执法检查结果,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四是严格落实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为执法监察有序有力开展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五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督促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和续职考试,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过程得当、结果公开,经得起社会监督。
(二)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把我局的执法力量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把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贯穿于应急管理的全过程。
(三)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多听取基层部门及企业单位意见建议,创新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的工作方式,挖掘工作亮点,将建设法治政府与日常行政执法相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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