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泰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 4月29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梧应急执法罚〔2024〕7号),对你(单位)罚款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要求于2024年5月24 日前履行。你(单位)截至2024 年12月 24 日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向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账号:618459380244,户名:梧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缴纳依法加处的罚款。
梧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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